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歡看張小嫻的小說。
剛剛, 我合上了她的作品《收到你的信已經太遲 Too late when I got your letter》。
從來對愛情小說就狠唾棄, 總覺得那些過份誇張過份浪漫
男女主角總是美人肧子, 然後總是流狠多眼淚, 最後必是生死離別, 或幸福美滿.
根本就不是現實世界的愛情, 會有多少個美人走在一起?
多少個會多愁善感對感情認真得這樣誇張? 多少個會浪漫得刻骨銘心?
看得多, 只會讓讀者變得對愛情過份憧憬, 過份羞澀.... 真想說個「呸!」
但唾棄歸唾棄, 今天我還是讀完這本愛情小品。
恕我孤陋寡聞, 張小嫻的小說也給我一點這樣的感覺, 但還可以接受。
之所以會翻開這本小東西, 是因為我男朋友買了它下來。
看了簡介, 頗吸引, 於是跟它來了三天的交流。
幸好故事內容比較踏實, 比她之前那本 <情人無淚> 好得多。
從前, 男朋友都不是看這些愛情小品的人, 他看的都是 <三分球神射手> 那些..
但後來, 他遇上了一個看張小嫻作品的女生, 借了一本 <情人無淚> 給他。
之後, 他便對張小嫻的書不離手了, 因為他, 我也看了一些些 (只有一些些)。
說這些, 不是因為妒忌那個女生什麼的。
而是, 你有否曾想過, 現在某些的習慣, 在狠久以前, 是源自某人。
因為他/ 她, 我們的生活會改變了一些, 或變好或變壞。
最能影響你的人, 可能是你喜歡的人。
然而, 跟他分手後, 他出現過的證據, 仍是依著那習慣不停的出現, 使你潛意識忘不了他。
這, 是人的本能。
但記著與否, 真是那般重要麼?
既然身體的本能也狠自然地把那習慣留下來。
我想, 這就是在一場戀愛課裡學得到的知識吧, 總有用的。
其實, 那個人跟你的一切, 何須要刻意忘記?
我是一粒種子, 他/ 她是養料, 回憶是水, 灑了又灑灑了又灑。
遇上晴天, 我吸收了快樂幸福; 遇上陰天, 我吸收了雨水, 無懼劣勢。
最後, 經過時日, 經歷日多, 我成了一棵大樹。
我的枯葉過去就化作其他種子的養料, 我的樹枝可給小鳥築巢。
甜蜜快樂, 分手後會化成痛苦。
傷心凄酸, 偏偏在若干年後, 成為你最不可多得的回憶。
賺了!